一、保安公司不屬于國家行政單位
保安公司是保安服務公司,是由省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已發審核允許成立的,并由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監督管理的團體企事業單位,為合作企業或單位有償派出保安人員提供人防、技防、押運等安全防范或安全風險評估等服務。
國家行政單位是指能夠進行國家行政管理、組織經濟建設和文化建設、維護公共秩序的單位,包含國家權利機關、司法機關、行政機關及實行預算管理的其他機關或政黨組織等,所以保安公司屬于私人公司,受國家管理,并不屬于國家行政單位。
二、保安服務公司成立條件
保安公司雖然屬于企業犯愁,但與一般企業不同,并不是有資金就能成立,而是需要具備一定條件,主要是下面的這些:
1、有不低于100萬的注冊資本。
2、擬任的保安公司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管理人員應該是具備任職所需的相關專業知識、學歷及有關工作經驗,不曾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收容教育或被開除公職、軍籍等不良記錄的人員。
3、具備該職位相應的技術、法律或行政法規資格要求,取得過相應的資格認證。
4、具備健全的安全服務設備。
5、具備健全的管理制度和責任制度。